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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07-00017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7-07-20
文号: 灌政办发〔2007〕11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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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灌南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七年七月十六日
 
 
 
 
灌南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国食药监协〔2007〕291号)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安委〔200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战略思想,紧紧围绕促进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这一总目标,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营造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一年左右的创建活动,使我县率先建成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率先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下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上升的工作目标,努力把我县建成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地区,为建设“平安灌南”、“和谐灌南”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按照“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努力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功能全面、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一)政府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二)机构建立:县、乡(镇)、村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工作责任明确,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分管领导,有领导小组,有工作机构和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三)制度完善:不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预防: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机制,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对突发性、敏感性食品安全事件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处置有效。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全县范围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达80%以上。
(六)规定标准:在食品安全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四个环节,分别要达到规定标准。
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80%以上。
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
(七)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乡镇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村级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连云港市食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率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激励惩戒机制。
(九)信息发布、宣传和教育: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及到农村、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领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07年7月)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照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于7月10日前向连云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申报表。经市食品安全委员初审合格后,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07年7月30日前将申报表和创建方案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复审并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参与创建工作。县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层层分解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二)创建阶段(2007年8月-2008年4月)
对照《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分解落实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定期上报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县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迎接验收阶段(2008年5月)
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对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验收评审。
(四)授牌表彰阶段(2008年6月)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根据验收评审小组考核鉴定意见和公示结果,对已达标的县统一授予“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及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分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要把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明确目标,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强化监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尊重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社会参与和政府推动的有机结合。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工作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确保创建活动稳步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尽快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通报进展情况,总结的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相互推诿、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原因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机会,采取街头咨询、广播、横幅、标语、电视宣传片、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象生动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加强对农村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警自律。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人人重视、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题词:食品安全 示范标准△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
共印:120份